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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檢查受農會漁會信用部委託處理資訊機構業務要點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18 日
    法規分類: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095064318C號
    生效日期:
    中華民國 110 年 01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 法規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檢查受農會漁會信用部委託處理資訊機構業務要點 第五點
  1.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1095064318C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九點,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

    第五點

    存保公司檢查人員須持存保公司所發之檢查函始得赴受檢機構執行檢查。
    受檢機構人員應配合檢查人員要求,據實提供受託處理之各項業務傳票、報表、作業規章、手冊、檔案、契約、文件,以及其組織管理、電腦媒體、設備、系統開發、維護、運作、災害應變、內部稽核、自行查核等營運資料接受檢查,不得藉故推諉、拖延或隱藏。
    受檢機構不據實提供前項資料接受檢查,或不配合檢查人員查核時,由存保公司檢具事證函送農委會依法處置。
    檢查人員對受檢機構業務辦理抽樣查核,受檢機構提供之資料如有隱匿、湮滅或竄改等情事,導致檢查結果與事實不符時,不可歸責於檢查人員。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