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法規查詢系統 農業金融法規
查詢系統

分享至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受理人民申請使用卷證作業要點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6 年 04 月 10 日
    法規分類: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0965097543號
    生效日期:

歷史條文

  • 法規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受理人民申請使用卷證作業要點 第四點
  1. 中華民國96年4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0965097543號令修正

    第四點

    申請使用卷證者應填具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親送或書面通訊方式逐案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申請日期、案由、案號、申請項目、申請人(如為代理,含代理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申請人與本案之關係。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人,請檢具委任書(格式如附件二);如係法定代理人,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者,請附登記證影本。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