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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年報應記載事項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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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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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3 年 12 月 31 日
- 法規分類:
- 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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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0935080345號
- 生效日期:
歷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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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名稱:農會漁會信用部年報應記載事項要點 第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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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0935080345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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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財務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事業損益表,並應註明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目: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
(2)存款占淨值比率。
(3)固定資產占淨值比率。
2.償債能力:流動準備比率。
3.經營能力:
(1)存放比率。
(2)逾放比率。
(3)總資產週轉率。
(4)員工平均營業收入。
(5)員工平均獲利額。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
(2)淨值報酬率。
(3)純益率。
5.現金流量:
(1)現金流量比率。
(2)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3)現金再投資比率。
6.自有資本占風險性資產之比率。
7.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授信總餘額之比率。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事審查報告。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表、含會計師查核報告、兩年對照之資產負債表、事業損益表、盈虧撥補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或附表。
(五)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與分析。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