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法規查詢系統 農業金融法規
查詢系統

分享至

農家綜合貸款要點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09 月 29 日
    法規分類: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115085078C號
    生效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10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 法規名稱:農家綜合貸款要點 第十一點
  1. 中華民國107年3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75084075D號令修正第4點第11點第13點,並自107年4月16日生效

    第十一點

    本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四十萬元。
    考量本貸款額度自九十八年修正以來,物價持續上漲,為落實照顧農家生活,活絡農村經濟,爰修正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由三十萬元調高為四十萬元。
  2. 中華民國98年1月1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0985080030號令修正第11點,並溯自98年1月15日生效

    第十一點

    本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近期景氣不佳,農家之收入來源相對不穩定,農民籌措家計、教育等消費性資金更為困難,為進一步紓解農(漁)民家計等消費性支出壓力,爰提高本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十萬元。
  3. 中華民國96年6月1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0965080173號令修正

    第十一點

    本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4. 中華民國95年12月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0955080430號令修正

    第十一點

    本貸款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十萬元。
  5. 中華民國94年12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0945080617號令修正

    第十一點

    本貸款之額度如下:
    (一) 房屋修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台幣(以下同)一百二十萬元。
    (二) 籌措家計、消費及教育: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二十萬元。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