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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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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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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 法規分類:
- 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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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金字第1125064509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條文資料
※點擊條號可查詢解釋函令和歷史條文
第二章 農產業保險費補助之申請及核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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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之一 | 農民投保之農產業保險,為主管機關指定得繳納其自行負擔保險費者,主管機關應於核定補助金額後,將補助款核撥予保險人充抵保險費。 |
第六條 | 第六條 農民投保農產業之水稻保險者,應於投保時填具申請書及委任書,授權由保險人代為申請保險費補助,其作業程序如下: |
第七條 | 第七條 農產業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