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 法規分類:
- 法規命令
-
- 發文字號:
- 農金字第1125064509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條文資料
※點擊條號可查詢解釋函令和歷史條文
第三章 漁產業保險費補助之申請及核發 | |
---|---|
第八條 | 投保漁產業保險之養殖業者,符合下列資格,得申請保險費補助: |
第九條 | 前條養殖業者申請保險費補助,應於主管機關公告受理期間,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交由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漁會向主管機關申請保險費補助。但投保標的所在地未設置基層漁會者,交由基層農會辦理: |
第十條 | 前條保險費補助作業程序如下: |
第十一條 | 漁產業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