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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及公營事業已備文申請開立支存戶時,仍需依「支票存款戶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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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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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82 年 02 月 25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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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台財融第820941128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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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除政府機關外,學校、公營事業已依「支票存款戶處理辦法」第7條備有正式公文申請開戶時,各金融機構仍需依同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