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法規查詢系統 農業金融法規
查詢系統

分享至

存戶支取款項時,依約定僅須取款簽章相符,且持有未經掛失之存款單摺者,即可領取

  • 發文機關: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75 年 02 月 04 日
    法規分類:
    解釋函令
  • 發文字號:
    台財融第7502241號
    生效日期:
  • 主旨:
  • 說明:
    【財政部75年2月4日台財融第7502241號函】
    內容:查存戶於銀行開立帳戶時,均約定將其簽字或圖章擇一留存或合併留存,簽蓋於印鑑卡上,作為爾後支取款項時驗對之依據,而支取款項時,則依約定僅須取款簽章相符,且持有未經掛失之存款單摺者,即可領取,至於是否本人親自領取乙節,實務上,銀行無法逐一辨認,且依約定亦不負認定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