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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養豬場轉型升級,提供養豬業者貸款免息至11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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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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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11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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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15046212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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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養豬場轉型升級貸款利息補貼措施作業原則及常見問答(QA)各1份,請配合辦理相關貸款及利息補貼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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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本會業於111年11月10日以農牧字第1110043645A號令訂定發布養豬場轉型升級貸款利息補貼作業原則。
二、旨揭資料如附件供參,相關資訊亦可至本會農業金融局網站(https://www.boaf.gov.tw)查詢、下載。
三、請於各集會場合、網路群組、臉書、跑馬燈等,協助宣導旨揭措施相關資訊及諮詢專線:
(一)利息補貼措施內容(對象認定及應檢具文件等)諮詢窗口:畜牧處02-2312-4631。
(二)貸款諮詢專線:
1、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
2、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
3、農業金融局:0933-23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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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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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本會畜牧處、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