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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業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原則」第2點及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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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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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07 月 01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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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37459388B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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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別:
- 最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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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修正「農業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原則 (簡稱農安貸款原則)」問與答,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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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為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及確保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本(113)年6月27日行政院第3910次會議通過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之優化措施,新增借款人限申貸1次之規定並自同日實施。爰農安貸款原則配合修正第2點,新增但書「自113年6月27日起,借款人限申貸1次本優惠貸款。」之規定並自同日實施。
二、另比照財政部之精進貸款管理機制,修正農安貸款原則問與答,新增對於新貸戶將徵提自住切結書,明訂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之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等;強化貸前審核及貸後管理、稽查作業。此外,農安貸款辦理情形亦將納入本部農業金融署訪查重點。
三、旨揭貸款原則問與答修正問3、新增問9及問26,有關借款人限申貸1次及貸款精進管理措施。相關貸款資訊亦可至本部農業金融署網站「農業版青安貸款專區」(https://www.afna.gov.tw/list.php?theme=web_structure&subtheme=4707)查詢下載;另請刊登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網路群組、臉書或網站,協助宣導旨揭貸款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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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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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