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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至113年檢查局及本署查核農漁會信用部重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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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農業部農業金融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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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07 月 08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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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金二字第1147410937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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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別:
-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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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為強化農漁會信用部內部控制制度,確保金融檢查缺失有效導正,請依說明三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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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14年6月23日檢局(託)字第1140612043號函辦理。
二、依據審計部審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113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之審核通知,查農漁會信用部近3年(111至113年度)金融檢查所提部分缺失事項反覆發生,或缺失之金融機構家數不減反增。
三、檢送審計部審核通知彙整之「檢查局受託檢查農漁會信用部發現缺失情形」及「檢查局及農業金融署檢(訪)查農漁會信用部重複查核項目部分」,請督導所轄農漁會信用部確實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對於金融檢查及本署訪查之主要(常見)缺失事項,應切實檢討現行內部控制制度與作業程序之妥適性,並列為內部稽核及自行查核重點查核項目,以強化各項業務風險之控管。
(二)針對重複發生之檢查缺失事項,應就制度面研議採取適切之導正措施,並加強相關業務教育訓練,以避免類似缺失再次發生。
四、副本抄送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請加強輔導農漁會信用部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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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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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