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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條文規定之「決算」疑義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8 年 08 月 08 日
    法規分類:
    解釋函令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080720500號
    生效日期:
    中華民國 108 年 08 月 08 日
  • 主旨:
    所詢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條文規定之「決算」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一、復貴所108年7月16日德會字第108071601號函。
    二、依據農(漁)會財務處理辦法第42條規定,理事會提出監事會監察之決算案,經會員(代表)大會議決並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後為法定決算。同辦法第45條規定,年度事業報告、決算及金融事業年報,總幹事應於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前報請理事會提出監事會監察,經監事會監察通過後依規定期限提報會員(代表)大會議決。
    三、所詢旨揭規定,農會漁會信用部應於每年營業年度終了後,至會員(代表)大會召開前,先行依該辦法第5條規定製作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計算表,經會計師覆核後,於會員(代表)大會議決通過決算後2個月內,填報資本適足率,並檢附相關資料,送主管機關及農業金庫備查,並通知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正本:
    德融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