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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作業原則常見問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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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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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27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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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47467423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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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別:
-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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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修正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作業原則, 並附常見問答(QA)各1份,請配合辦理相關貸款及利息補 助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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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美國白宮於本(114)年11月14日晚間發布行政命令及事實文件,就9月5日宣布之修改對等關稅適用範圍(第14346號行政命令),進一步修改部分農產品之對等關稅範圍,其中茶葉產品自11月13日起銷美不再適用對等關稅,爰配合前開關稅政策變動及相關產業實務需求,本部業於114年11月27日以農授金字第1147467422號令修正旨揭作業原則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1月27日起生效。
二、相 關 資 訊 亦 可 至 本 部 農 業 金 融 署 網 站(https://www.afna.gov.tw/)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專區查詢、下載。另請協助將相關資訊刊登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網路群組、臉書或網站上,並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漁民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協助宣導,如有相關問題可擇以下諮詢專線:
(一)利息補助資格條件諮詢窗口,請參閱旨揭作業原則-附件一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資格條件。
(二)貸款諮詢專線:
1、因應美國關稅支持方案:0800-528-989。
2、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
3、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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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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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本部國際事務司、本部綜合規劃司、本部農糧署、本部漁業署(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