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法規查詢系統 農業金融法規
查詢系統

分享至

重申農漁會信用部應嚴禁員工代客保管存摺、印鑑,並嚴禁農漁會員工與客戶有資金往來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7 年 08 月 29 日
    法規分類:
    解釋函令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075074419號
    生效日期:
    中華民國 107 年 08 月 29 日
  • 主旨:
    為強化內部控制,有效防杜弊端,重申農漁會信用部應嚴禁員工代客保管存摺、印鑑,並嚴禁農漁會員工與客戶有資金往來,請查照轉知。
  • 說明:

    請督導所轄農漁會信用部確實依財政部85年12月4日台財融字第85354873號函(如附件)示辦理,並請稽核人員加強查核。
  • 正本:
    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含金門、連江兩縣)
  • 副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輔導處、本會漁業署、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