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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農業金融法4項子法規修正相關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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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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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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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15074266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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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別:
-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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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111年度農業金融法4項子法規修正相關問與答」,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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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為提升信用部競爭力,擴大經營利基,並深化差異化管理,本會在金融穩定之前提下,盤點及檢討法規制度,於111年6月29日修正發布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7條、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第5條、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辦法第10條之1、農會漁會信用部經營業務項目及範圍調整辦法部分條文,並於111年7月1日生效。
二、前開法規修正相關問與答如附件供參,亦可至本會農業金融局網站(https://www.boaf.gov.tw)/法規專區/農業金融法規(含解釋彙編)查詢下載。
三、請全國農業金庫配合修正各項作業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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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如說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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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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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