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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漁會信用部建築貸款管控措施問與答【113年3月12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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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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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7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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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045070725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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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別:
-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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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為落實信用部建築貸款授信風險管控,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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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為確實控管建築貸款授信風險,請貴會信用部稽核人員於104年底前再次清查檢視是否依規定覈實申報建築貸款金額,嗣後如經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及本會等相關監理機關查核尚有短漏報情形,將視情節輕重,依違反農業金融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核處。
二、檢送新修訂農漁會信用部建築貸款管控措施問與答如附件,增列問12至問15,請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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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如說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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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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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均含附件)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