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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會信用部申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應備書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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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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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09 月 15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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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035074049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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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別:
-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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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農漁會信用部申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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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電子銀行業務之安全控管作業,應符合銀行公會訂定之「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簡稱安控基準)」相關規定。申請單位應備齊營業計畫書等文件,由地方主管機關層轉本會審查。
二、應備文件
(一)營業計畫書,應包括下列項目:
1.依安控基準第肆點敘明服務項目及交易風險類別。
2.業務章則及業務流程。
3.效益評估。
4.糾紛處理機制。
5.風險控管措施。
(二)農漁會信用部資訊作業委外契約書。
(三)與客戶簽訂之約定書(農漁會個人網路銀行業務服務定型化契約)。
(四)安控基準要求項目與營業計畫書內容對照說明。
(五)辦理電子銀行業務符合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及安控基準之聲明書。
(六)理事會會議紀錄。
三、上開應備文件應依所附檢核表自行檢核。相關表單請至本會農業金融局 網站https://www.boaf.gov.tw/boafwww/資料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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