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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之審查程序及借款人資格審查,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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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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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3 年 01 月 02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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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025080649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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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為強化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下稱專案農貸)之審查程序及借款人資格審查,貴會自文到日起受理之專案農貸案件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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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貴會辦理專案農貸,除「農家綜合貸款」外,其他案件均應循程序送請授信審議委
員會審議,是類案件之變更條件、展延等亦同。
二、辦理「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農家綜合貸款」及「改善財務貸款」等,對以農會正會員、漁會甲類會員或農保被保險人資格申貸者,應確實於相關會務或保險查詢系統查證其是否仍具資格,並將查證結果相關資料併存於徵信文件,以利追蹤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