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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會信用部應於101年1月24日前配合修正「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相關約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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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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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0 年 12 月 14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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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005071235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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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24日公告「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應記載事項」、「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及修正「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範本」部分條文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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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0年10月24日金管銀合字第10000332265號函及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100年12月8日農金庫總專一字第1000010778號函辦理。
二、配合旨揭條文訂定及修正,全國農業金庫業修正相關約據範本公布於該金庫網站,並以上開100年12月8日函請各農漁會信用部於101年1月24日前完成約據之修正(副本諒達),請督導所轄農漁會內部稽核單位辦理旨揭約據修正之執行情形查核工作,且將查核結果於101年4月24日前函報貴府,並請貴府於101年5月10日前彙整函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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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各縣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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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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