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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向戶政機關查詢國民身分證資料作業程序」自99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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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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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9 年 05 月 19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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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金二字第0995012968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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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金融機構向戶政機關查詢國民身分證資料作業程序」(含流程表),自99年7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轉知所轄農漁會信用部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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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99年5月13日全一字第0990001025A號函辦理,檢附上開函及附件影本各乙份。
二、請貴府轉知所轄農會漁會信用部如遇該作業程序第貳點第一項之六種態樣時,始向戶政機關查詢國民身分證資料;於傳真戶政事務所查詢前,應先確實以目視或簡單儀器查驗辨認國民身分證之真偽,並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系統驗證當事人國民身分證資料及查對身分證人貌與本人是否相符,以落實金融機構查驗辨識之責。
三、該作業程序之「金融機構向戶政機關查詢國民身分證資料」查詢單中,有關國民身分證膠膜號碼,係指國民身分證背面右上方10碼雷射雕刻流水控管號碼,各農漁會信用部得視業務需要查詢。本查詢單因涉及客戶個人資料,僅供金融機構內部參考,請列為機密文件,不應提供外部使用。
四、為利該項作業運作順暢,請貴府督導所轄農漁會信用部儘速配合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置查詢窗口,並加強員工內部訓練。該作業程序及流程表電子檔案已登載於本局網站https://www.boaf.gov.tw/boafwww/資料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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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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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中華民國農民團體幹部聯合訓練協會、財團法人農漁會聯合資訊中心、板橋市農會電腦共用中心、臺北縣農會附設北區農會電腦共同利用中心、財團法人農漁會中區資訊中心、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