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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縣(市)政府督導轄屬農漁會信用部加強員工專業及法治教育訓練,避免發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98年度檢查農業金融機構檢查報告提列之常見重要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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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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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9 年 04 月 19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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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金二字第0995012127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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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98年度檢查農業金融機構檢查報告提列之常見重要缺失」1份,請督導轄屬農漁會信用部加強員工專業及法治教育訓練,恪遵相關法規,以避免發生該等缺失(請輔導小組於輔導會議時加強宣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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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金門縣政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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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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