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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釋示農漁會信用部受理定期存款帳戶開戶之作業方式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6 年 07 月 10 日
    法規分類:
    解釋函令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0965070602號
    生效日期:
  • 主旨:
    有關農漁會信用部受理定期存款帳戶開戶時之作業方式,請轉知所轄農漁會信用部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 說明:
    一、旨揭開戶作業方式,本會95年9月4日農授金字第0955070840號函(諒達)檢送之「金融機構開戶作業審核程序暨異常帳戶風險控管之作業範本」第2條已有明定,惟鑒於與農漁會信用部往來客戶多具地緣性或往來甚久者,對於其身分較易確認,為兼顧農漁會信用部業務推展,本會96年5月18日農授金字第0965012246號函說明三補充規定,農漁會信用部受理定期存款帳戶開戶時,除以存入現金申請開戶者外,得免辦理「Z系統通報案件紀錄資訊」功能之「Z21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驗證」查詢作業,合先敘明。

    二、經多數農漁會反映,定期存款帳戶發生不法或異常之機率極低,並考量實際業務操作,本次再修正為農漁會信用部受理定期存款帳戶開戶時,如該客戶非屬初次往來客戶,經確認其身分無誤,亦顯無不法或異常情形者,得不適用前揭作業範本第2條第2款及第4款之規定,亦即得不辦理雙重證件身分證明文件查核、免查詢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Z系統通報案件紀錄資訊」及不採用「開戶檢核表」。

    三、農會漁會信用部對於存款帳戶如依前揭函檢送之「農會漁會信用部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要點」第4點規定之標準,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者,仍應採取相關處理措施,以遏止歹徒肆行詐財等侵害民眾財產及破壞金融秩序之不法行為。

    四、副本抄送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請協助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作業準則(範本)」,俾供農漁會信用部遵循修正其內部作業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