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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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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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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6 年 02 月 15 日
- 法規分類:
- 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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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金字第0965080036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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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修正農業發展基金相關貸款不予核貸項目,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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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
- 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辦法第六條、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要點第十六點、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要點第十九點、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要點第十七點、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要點第十八點、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要點第十七點、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要點第十六點及農業產銷班貸款要點第十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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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事項:
- 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農民經營改善貸款、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及農業產銷班貸款不予核貸項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