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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新修正「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及「金融機構協助受詐騙民眾通知疑似警示帳戶通報單」格式各乙份,請督導所轄農漁會信用部自95年11月1日起,配合「金融機構辦理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作業程序」之實施,使用新通報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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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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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5 年 10 月 31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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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0955015765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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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檢送新修正「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及「金融機構協助受詐騙民眾通知疑似警示帳戶通報單」格式各乙份,請督導所轄農漁會信用部自95年11月1日起,配合「金融機構辦理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作業程序」之實施,使用新通報單格式。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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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依據本會農業金融局案陳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95年10月30日全一字第3335號函副本辦理及本會95年10月26日農授金字第0955015663號函(諒達)說明五續辦。
二、旨揭通報單格式可至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法規與指引」「法規及函文、決議」「一般業務委員會 」項目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