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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農會漁會非現任信用部主任之人員所持有經專業訓練機構發給之存匯徵信授信稽核業務研習班結業證書已逾五年期限者是否得先行聘任案」函釋之適用。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5 年 09 月 05 日
    法規分類:
    解釋函令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0955080316號
    生效日期:
  • 主旨:
    本會93年4月9日農授金字第0935011661號函停止適用。
  • 說明:
    依據本會農業金融局95年8月31日召開「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