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關於振興農漁會經濟事業專案貸款疑義案
-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93 年 12 月 30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
- 發文字號:
- 農金三字第0九三五0一七六七三號
- 生效日期:
-
- 主旨:
- 關於振興農漁會經濟事業專案貸款疑義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
- 說明:
- 一、復 貴府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府農輔字第0九三0二三八一六九號函。
二、農(漁)會信用部辦理本貸款,應受農業金融法及其相關子法規之規範。
三、本貸款要點第十一點,有關資本支出貸款本金及利息之還款辦法係通案規定,若農(漁)會以內部融資方式辦理本貸款,仍 應依「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按月計收利息。
四、本貸款資金不得循環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