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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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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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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08 月 19 日
- 法規分類:
- 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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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金字第1137467050號令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08 月 20 日
歷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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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名稱: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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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農業部農金字第1137467050號令修正部分條文,並定自113年8月2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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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
一、農機貸款。
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
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
五、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
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
八、農家綜合貸款。
九、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
十、造林貸款。
十一、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
十二、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十三、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
十四、休閒農場貸款。
十五、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十六、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
十七、農業保險貸款。
十八、農民紓困貸款。
十九、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二十、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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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10年7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105084729A號號令修正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二、附表二之四、附表二之十三、第二十七條附表三之十三,並定自110年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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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
一、農機貸款。
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
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
五、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
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
八、農家綜合貸款。
九、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
十、造林貸款。
十一、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
十二、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十三、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
十四、休閒農場貸款。
十五、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十六、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
十七、農業保險貸款。
十八、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十九、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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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85084748A號令修正,並定自中華民國108年11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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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
一、農機貸款。
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
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
五、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
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
八、農家綜合貸款。
九、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
十、造林貸款。
十一、小地主大專業農貸款。
十二、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十三、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十四、休閒農場貸款。
十五、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十六、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
十七、農業保險貸款。
十八、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十九、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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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6年6月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65084048A號令修正,並定自106年6月9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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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
一、農機貸款。
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
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
五、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
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
八、農家綜合貸款。
九、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
十、造林貸款。
十一、小地主大佃農貸款。
十二、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十三、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十四、休閒農場貸款。
十五、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十六、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
十七、農業保險貸款。
十八、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十九、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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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55084108A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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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
一、農機貸款。
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
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
五、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
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
八、農家綜合貸款。
九、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
十、造林貸款。
十一、小地主大佃農貸款。
十二、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十三、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十四、休閒農場貸款。
十五、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十六、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
十七、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十八、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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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84005A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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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
一、農機貸款。
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
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
五、農民經營改善貸款。
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
八、農家綜合貸款。
九、改善財務貸款。
十、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
十一、農業產銷班及班員貸款。
十二、造林貸款。
十三、小地主大佃農貸款。
十四、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十五、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十六、休閒農場貸款。
十七、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十八、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
十九、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二十、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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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25080152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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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
一、農機貸款。
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
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
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
五、農民經營改善貸款。
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
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
八、農家綜合貸款。
九、改善財務貸款。
十、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
十一、農業產銷班及班員貸款。
十二、造林貸款。
十三、小地主大佃農貸款。
十四、農業節能減碳貸款。
十五、青年從農創業貸款。
十六、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
十七、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