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
-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
- 法規分類:
- 法規命令
-
- 發文字號:
- 農金字第1115074221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
- 法規名稱: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之一
-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71203A號令修正發布第3、4、9、11-1條條文;並刪除第2條條文
-
第十一條之一
信用部持有之有價證券,除屬政府或中央銀行發行者外,其餘債券及票券之信用評等,或該債券及票券之發行人、保證人或承兌人之信用評等等級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 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A-3 級以上。
二、經穆迪投資人服務公司(Moody ’s Investors Service)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 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P-3 級以上。
三、經惠譽公司(Fitch Inc.)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BB- 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F3 級以上。
四、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BBB- 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twA-3 級以上。
五、經澳洲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評定,長期信用評等達 BBB-(twn)等級以上或短期信用評等達 F3(twn)等級以上。
-
- 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 1015070650 號令修正發布第6、7、10、11-1、12 條條文
-
第十一條之一
信用部持有之有價證券,除屬政府或中央銀行發行者外,其餘債券及票券之信用評等,或該債券及票券之發行人、保證人或承兌人之信用評等等級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BBB-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A-3級以上。
二、經穆迪投資人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P-3級以上。
三、經惠譽公司(Fitch Inc.)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BBB-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F3級以上。
四、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twBBB-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twA-3級以上。
五、經英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長期信用評等達BBB-(twn)等級以上或短期信用評等達F3(twn)等級以上。
-
- 中華民國94年12月2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0945080596號令修正發布第11條條文;並增訂第11-1、11-2條條文
-
第十一條之一
信用部持有之有價證券,除屬政府或中央銀行發行者外,其餘債券及票券之信用評等,或該債券及票券之發行人、保證人或承兌人之信用評等等級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 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BBB-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A-3級以上。
二、經穆迪投資人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 Baa3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P-3級以上。
三、經惠譽公司(Fitch Inc.)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BBB-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F3級以上。
四、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債務信用評等達twBBB-級以上或短期債務信用評等達twA-3級以上。
五、經英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長期信用評等達BBB-(twn)等級以上或短期信用評等達F3(twn)等級以上。
六、經穆迪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長期信用評等達Baa3.tw等級以上或短期信用評等達TW-3等級以上。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