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金融法規查詢系統 農業金融法規
查詢系統

分享至

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0 年 04 月 29 日
    法規分類:
    法規命令
  • 發文字號:
    農金字第1105074150A號
    生效日期:
    中華民國 110 年 05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 法規名稱: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 第五條
  1.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75074644號令修正

    第五條

    風險性資產總額之計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計算表計算,其計算表如附表一、二。
    配合農會財務處理辦法於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第十八條附表一之資產、負債、淨值之總分類帳會計科目,將「統一農貸公積」科目刪除,爰刪除「合格淨值」中第一類資本公積之(7)「統一農貸公積」項目。另(8)累積盈虧及(9)本期損益分別遞移為(7)及(8)。
  2. 中華民國94年11月1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0945080542號令修正

    第五條

    風險性資產總額之計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計算表計算,其計算表如附表一、二。
    酌作文字修正。
  3. 中華民國93年1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0930050087號令訂定

    第五條

    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之計算,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計算表計算,其計算表如附表一、二。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