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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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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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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 法規分類:
- 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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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25085574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01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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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名稱: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要點 第十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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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農業部農授金字第1125085574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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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五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二)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一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四)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千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五)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1.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2.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零五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六)通過有機(含轉型期)農產品驗證、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或經農業部指定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認定符合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三條第三款之耕作方式,並登錄於農業部指定資訊系統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一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七)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情形特殊,報經農業部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1.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但情形特殊,資本支出報經農業部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2.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九)經農業部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相關溫網室設施補助計畫或輔導措施(方案)核定或審查通過興設結構型鋼骨溫網室之農民或農民團體:依興設溫網室及其設施(備)實際需求覈實貸放,最高貸款額度依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所定結構型鋼骨溫網室及同一計畫或措施(方案)核定或審查通過設施(備)最高補助金額除以補助比率辦理,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借款人另獲農業部補助該溫網室及其設施(備)者,該等補助款應用以償還本貸款,該部分貸款自補助款核撥日起不予利息差額補貼。
(十)其他經農業部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
1.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三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2.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四百二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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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10年7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1105084731B號令修正第3點、第11點,並自110年8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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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五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二)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一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四)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千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五)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1.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2.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零五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六)通過有機(含轉型期)農產品驗證、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或經農委會指定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認定符合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三條第三款之耕作方式,並登錄於農委會指定資訊系統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一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七)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情形特殊,報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1.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但情形特殊,資本支出報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2.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九)經農委會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相關溫網室設施補助計畫或輔導措施(方案)核定或審查通過之農民或農民團體:依興設溫網室實際需求覈實貸放,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所定結構型鋼骨溫網室每公頃最高補助金額除以補助比率辦理,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借款人另獲農委會補助該設施者,該等補助款應用以償還本貸款,該部分貸款自補助款核撥日起不予利息差額補貼。
(十)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
1.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三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2.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四百二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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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85084745B號令修正,並108年11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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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五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二)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一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四)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千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五)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1.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七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2.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零五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六)通過有機(含轉型期)農產品驗證,或經農委會指定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認定符合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三條第三款之耕作方式,並登錄於農委會指定資訊系統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一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七)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情形特殊,報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
1.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但情形特殊,資本支出報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2.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九)經農委會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相關溫網室設施補助計畫或輔導措施(方案)核定或審查通過之農民或農民團體:依興設溫網室實際需求覈實貸放,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所定結構型鋼骨溫網室每公頃最高補助金額除以補助比率辦理,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借款人另獲農委會補助該設施者,該等補助款應用以償還本貸款,該部分貸款自補助款核撥日起不予利息差額補貼。
(十)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
1.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三百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2.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四百二十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週轉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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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6年6月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65084050A號令修正第3點、第11點、第17點,並106年6月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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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6.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7.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8.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9.經農委會及其所屬機關(單位)相關溫網室設施補助計畫或輔導措施(方案)核定或審查通過之農民或農民團體:依興設溫網室實際需求覈實貸放,每公頃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一百萬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借款人另獲農委會補助該設施者,該等補助款應用以償還本貸款,該部分貸款自補助款核撥日起不予利息差額補貼。
10.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6.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7.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8.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9.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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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5年1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55084031B號令修正,並自105年1月2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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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或休閒農場: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1.養蠶或栽桑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2.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或休閒農場: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11.養蠶或栽桑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12.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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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84015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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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或休閒農場: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1.養蠶或栽桑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2.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或休閒農場: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11.養蠶或栽桑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12.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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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3年2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80089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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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休閒農場或農民: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1.養蠶或栽桑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2.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休閒農場或農民: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11.養蠶或栽桑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12.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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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25080169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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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休閒農場或農民: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1.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參加水稻育苗相關協會之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領有種苗業登記證之種子繁殖及苗木繁殖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3.依農場登記規則完成農場登記之農場負責人: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取得酒製造業許可執照之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場、休閒農場或農民: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6.協助洋蔥購貯之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7.實際從事茶葉生產、製造、加工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8.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領有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證書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9.具花卉產銷班班員資格之農民,或具花卉專業團體會員資格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實際從事菇蕈類生產之農民或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11.其他經農委會專案核准貸款經營計畫之農糧產業經營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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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1年1月1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15080016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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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6.洋蔥購貯: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7.茶葉: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8.有機農糧產品經營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9.花卉生產專業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菇蕈類生產經營者:採環控庫房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採傳統菇舍栽培,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11.其它: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6.洋蔥購貯: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7.茶葉: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8.有機農糧產品經營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9.花卉生產專業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菇蕈類生產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11.其它: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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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8年6月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0985080270號令修正
-
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六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6.洋蔥購貯: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7.茶葉: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8.有機農糧產品經營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
9.花卉生產專業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其它: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
6.洋蔥購貯: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7.茶葉: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8.有機農糧產品經營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三百萬元。
9.花卉生產專業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五百萬元。但經農委會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其它: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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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5年12月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0955080418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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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二百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六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八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每一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
6.洋蔥購貯: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八百萬元。
7.茶葉: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
8.其它:每一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八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
4.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主體:每一經營主體最高貸款額度為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每一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五百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二十萬元。
6.洋蔥購貯:每一農民團體最高貸款額度為五百萬元。
7.茶葉:每一農民團體或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萬元。
8.其它:每一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最高貸款額度為二百五十萬元;每一農場或農民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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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12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金字第0945080617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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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點
本貸款額度如下:
(一)資本支出: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二百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六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八百萬元。
4.批發市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五百萬元;農場或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
6.洋蔥購貯: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八百萬元。
7.其它: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千萬元;農場或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
(二)週轉金:
1.水稻育苗中心: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萬元。
2.種苗業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萬元。
3.農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
4.批發市場經營者: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千萬元。
5.農村製酒業者: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五百萬元;農場或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二十萬元。
6.洋蔥購貯:農民團體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五百萬元。
7.其它:農民團體及產銷班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三百萬元;農場或農民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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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0995080204號
- 發文日期:
- 99年04月22日
- 函令摘要:
- 「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及「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貸款額度提送本會專案核定程序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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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0995080571號
- 發文日期:
- 99年10月15日
- 函令摘要:
- 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須報請本會專案核定個案最高貸款額度之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