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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政府普發現金政策,請農漁會信用部協助引導民眾至指定金融機構ATM提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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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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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03 月 28 日
- 法規分類:
- 解釋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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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25074127號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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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別:
- 最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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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為配合政府推動全民共享普發現金政策,協助金融卡持有人至13家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自動櫃員機提領現金一案,請貴會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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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一、為讓民眾於疫後共享經濟成果,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第3條第10款規定,行政院各部會已陸續完成全民共享普發現金相關作業,合先敘明。
二、為配合協助金融卡持有人至13家指定金融機構(含郵局)自動櫃員機(下稱ATM)提領現金,檢送公告範本一份,並請貴會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於公告範本週知鄰近地區13家指定金融機構ATM地點,並妥適引導民眾前往領取。
(二)於112年4月6日前將上開公告張貼於貴會營業場所內、外ATM。
三、檢送普發現金常見問答集-ATM領現篇,請貴會員工熟稔ATM領現方式,俾利答覆民眾相關詢問,以維服務品質。
四、如客戶有任何關於全民普發現金的疑問,可請其透過普發現金官網(https://6000.gov.tw)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1988免付費服務專線獲得即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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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如說明二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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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本:
- 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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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本:
- 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各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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