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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會96年3月8日農授金字第0965010828號函,自96年7月28日起停止適用。

  • 發文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96 年 07 月 31 日
    法規分類:
    解釋函令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0965080272號函
    生效日期:
  • 主旨:
    有關本會96年3月8日農授金字第0965010828號函,自96年7月28日起停止適用,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農(漁)會。
  • 說明:
    一、 查本會已於96年7月26日以農金字第0965080263號令發布「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第6條修正條文,並於96年7月28日生效。按該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信用部不得對其農會、漁會理事、監事、總幹事及各部門員工,或對與其理事、監事、總幹事、信用部主任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辦理無擔保放款。但消費性貸款,不在此限。」
    二、 次查旨揭函釋係信用部對「有利害關係者」有關「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業務得以無擔保方式辦理之闡釋,惟依前揭法規,信用部對所列人員得以無擔保放款辦理之規定業已變更,易言之,上開條文之但書,已將「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及「受託代放款項」兩者刪除。是以,旨揭函釋無繼續適用之必要,並自該辦法修正條文生效之日(即96年7月28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