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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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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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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 法規分類:
- 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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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25085577號令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01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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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名稱: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 第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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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7年3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75084075E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07年4月1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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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
本貸款用途為提供青壯年從事農業生產與其相關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但借款人資格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一款第八目或第三款者,得用於直接從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所需資金。
前項所稱農產運銷,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七款規定之農產品之集貨、選別、分級、包裝、儲存、冷凍 (藏) 、加工處理、檢驗、運輸及交易等各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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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55084021M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05年3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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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
本貸款用途為提供青年從事農業生產與其相關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但借款人資格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二款者,得用於直接從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所需資金。
前項所稱農產運銷,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七款規定之農產品之集貨、選別、分級、包裝、儲存、冷凍 (藏) 、加工處理、檢驗、運輸及交易等各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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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5084022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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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
本貸款用途為提供青年從事農業生產與其相關之農產運銷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但借款人資格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二款者,得用於直接從事農產運銷所需資金。
前項所稱農產運銷,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七款規定之農產品之集貨、選別、分級、包裝、儲存、冷凍 (藏) 、加工處理、檢驗、運輸及交易等各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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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101年10月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1508047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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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
本貸款用途為青年從事農業所需之資本支出及相關經營所需週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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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
本貸款用途為提供青壯年從事農業生產與其相關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但借款人資格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一款第八目或第三款者,得用於直接從事農產運銷及電子商務所需資金。
前項所稱農產運銷,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七款規定之農產品之集貨、選別、分級、包裝、儲存、冷凍(藏)、加工處理、檢驗、運輸及交易等各項作業。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