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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

  • 發文機關:
    農業部
  •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法規分類: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農授金字第1125085577號令
    生效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01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 法規名稱: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要點 第十點
  1.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55084021M號令修正部分規定,並自105年3月22日生效

    第十點

    本貸款利率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為簡化規定,明定本貸款利率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2. 中華民國103年2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32080095號令修正

    第十點

    本貸款之利率為年息百分之一點五。但借款人資格符合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者,於專案輔導期間,經營規模達農委會所屬機關(構)訂定之專案輔導青年農民申請設施設備補助規定之最低規模以上,並提出證明文件者,租金貸款為無息貸款,其他貸款之利率為年息百分之一。
    配合青年農民專案輔導實施計畫,修正提供優惠之貸款利率之規定。
  3. 中華民國102年4月26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25080179號令修正

    第十點

    本貸款之利率為年息百分之一點五。但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之貸款對象,於專案輔導期間,經營規模達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執行方案規定最低經營規模之二分之一以上,並提出證明文件者,租金貸款為無息貸款,其他貸款之利率為年息百分之一。
    一、配合農委會鼓勵青年從農專案輔導措施,增訂對於依農委會所定青年農民專案輔導相關規定遴選之專案輔導青年農民,於專案輔導期間,經營規模達農委會訂定之小地主大佃農政策執行方案規定最低經營規模之二分之一以上,並提出證明文件者,給予較優惠之貸款利率。
    二、但書文字已於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一條就各項貸款統一規定,爰予以刪除。
  4. 中華民國101年10月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金字第101508047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9點

    第十點

    本貸款之利率為年息百分之一點五。但本會得視需要予以調整。
    本貸款利率。
※查無相關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