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作業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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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農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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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08 月 06 日
- 法規分類:
- 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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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1147466937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4 年 08 月 07 日
最新修訂
第三點 | 申請本措施之借款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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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 | 本措施專案農貸之利息差額補貼依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作業規範第五點規定辦理,另貸款利息補助基準、補助期間及保證手續費補助方式如下: |
第五點 | 申請期間:自本作業原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第七點 | 申請程序及應檢具文件如下: |
-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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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資格條件1140421.pdf
- 附件二-認定受美國提高關稅影響其外銷與營運函(一般)1140421.pdf
- 附件三-認定受美國提高關稅影響其外銷與營運函(申請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屬產銷調節者)1140421.pdf
- 附件四-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申請書及檢核表1140421.pdf
- 附件五-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審核表1140421.pdf
- 附件一-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資格條件1140508.pdf
- 附件一-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資格條件1140806.pdf
- 附件二-認定受美國提高關稅影響其外銷與營運函(一般)1140806.pdf
- 附件三-認定受美國提高關稅影響其外銷與營運函(申請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屬產銷調節者)1140806.pdf
- 附件四及五-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農業金融支持措施申請書及檢核表及審核表11408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