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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經營業務項目及範圍調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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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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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06 月 29 日
- 法規分類:
- 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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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金字第1115074224號
- 生效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07 月 01 日
歷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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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名稱:農會漁會信用部經營業務項目及範圍調整辦法 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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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3年1月2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0930050086號令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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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經營業務項目及範圍,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職權調整,或由農會、漁會依業務發展需要,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調整之。
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金融監理機關、金融檢查機構、地方主管機關及全國農業金庫得向中央主管機關建議調整信用部業務項目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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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農授金字第0九三五0一一一六六號
- 發文日期:
- 93年03月17日
- 函令摘要:
- 非會員授信業務釋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