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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發文日期 法規條文 法規標題
68-11-30 解釋函令 農會信用部代客保管未到期票據,可增設適當會計子目處理
68-06-08 解釋函令 金融機構存放農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之託收票款應視同同業往來方式整理列帳
68-04-26 解釋函令 農會信用部公庫存款孳息收入,原已提撥為互助公積者,准轉列為信用部事業公積
68-03-06 解釋函令 農會信用部公庫存款孳息收入不應列為互助公積
68-02-12 解釋函令 農會農業推廣教育工作人員薪資列入農會綜合管理費用項下開支
67-10-16 解釋函令 農會可向金融機構開設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67-09-01 解釋函令 拒絕往來戶申請撤銷付款委託,應不予受理
67-09-01 解釋函令 農會信用部本、分部遷址應均勻分佈,不得集中
67-05-04 解釋函令 存款戶得使用簽字筆簽發票據
67-04-29 解釋函令 活期儲蓄存款開戶對象以自然人及非營利法人為限
66-12-17 解釋函令 對於申報作廢支票較多之存戶,應查驗其作廢支票後始得續發空白支票
66-11-29 解釋函令 零存整付儲蓄存款中途停儲到期提領計息方式
66-10-28 解釋函令 農會信用部計算提存事業基金,其存款總額包括公庫存款
66-09-17 解釋函令 配合銀行電腦作業,各種存放款利息之計算,及銀行各種財務報表之金額計算方式
66-01-25 解釋函令 漁會總幹事及聘雇職員均為專任,不得兼任公私團體任何有給職
65-12-16 解釋函令 農會信用部實施櫃員作業,實際擔任收付款項之職員可發給出納津貼
65-12-10 解釋函令 各金融機構辦理存放款業務時,得由存借款人就簽字或蓋章擇一留存或合併留存
65-12-09 解釋函令 存款人死亡時其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或提領存款疑義(一)
65-10-29 解釋函令 農會信用部逾期放款轉列催收款部份之名冊,無分送會員代表閱覽之必要
65-10-19 解釋函令 金融機構不得同意存戶自行印製支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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